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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04章 第一百零四章 寒莓果酱(2 / 2)

灶房里又火热起来。

李秀婉站在灶台边,静静地盯着灶膛里的火候。

与此同时,还在外头遛弯的姜姀,却被沈猎户揪住了。

他本就生得面凶,这会儿举着一对横眉,将面上的长疤处皱了又皱。

姜姀笑得讪讪:“阿叔,您就别吓我了。想说什么就说吧,我都能受着。”

沈猎户提起一事:“近日可有练习爬树?”

“哎唷。”姜姀缩了下脖子,“倒把这事儿给忘了。”

先前练得最勤快那阵,姜姀每日再忙,都会抽空找棵树练上几趟。毕竟爬树这技能练到后期全赖肌肉记忆,真到危险来时,她的胳膊和腿得比自己的脑子事先做出反应,才能确保她全全乎乎地进山,安安稳稳地出来。

可自从沈猎户冬季休猎以后,她便也把这项技能抛诸脑后了。

没练就回不了课,顶不住随机抽查,这闹的。这会儿再被这位老师傅点名,可不得心虚么。

沈猎户摆出极其严肃的一张脸:“还记得动作吗?”

“咱去试试?”姜姀不敢打包票,又小声嘟囔,“您不也没有每日都练习么,怎么只盯着我一个。”

瞪了她一眼,沈猎户道:“那一会儿比比看,看你还说不说得出这话。”

到了院子里,孩子们一听他俩要比赛爬树,都围聚了来。小果见怪不怪,大方地给他俩当起解说:“我娘爬树的本事,就是跟沈阿公学的。他俩爬得都可好了,真要比起来,肯定谁都不逊谁。”

端水大师再现,姜姀跟着笑。

沈猎户依旧严肃:“等爬完,看你还笑得出来么。”

实际姜姀现下,也已经快笑不出来了。沈猎户是童子功啊,又是祖传的猎户,她一个半道出家的,这阵子又疏于练习,怎么可能比得过他。

只是为了自家孩子不被看笑话,得硬着头皮上就是。真要输了,也叫一个虽败犹荣,起码拼尽全力了,就没给小果丢脸。

两名参赛选手,都抱着差不多粗细、高度的树干不撒手。出于公平起见,沈猎户没用上更迅捷的“凿子上树”那招,而是跟姜姀同样,摆出了“猴子爬树”的准备动作。

三、二、一,预备。爬!

与哥儿一声令下,孩子们的呐喊声响彻山林。

气氛被推动至白热化,姜姀和沈猎户面红耳赤地往树顶上蹭,各自咬紧了牙,倒真像是死敌一般。

灶房里正做果酱的李秀婉,听见外头的动静,好奇得心痒痒。要不是做果酱得一刻不停地用锅勺在锅里搅拌,她也要出去看看。

比赛进行到激动处。

两人与树顶都只有约莫三尺距离,一擡胳膊的事。

呐喊声没停,但显然胜负已分。沈猎户个儿高胳膊也长,大手一伸,能比姜姀更快登顶。

姜姀却没有放弃,憋着一口气没松,面上涨成了猪肝色也没停。只专注地看着自己的目标,努力地擡了最后一手胳膊,将自己拽到了树杈子上。

欢呼声响起,小果激动得又叫又跳:“娘,你赢了!”

诧异地扭过头,姜姀却没在视线的齐平处看见她的竞争对手。

倒是地面上站着的沈猎户先同她打了个招呼:“在这儿。”

姜姀低下头去,只见沈猎户在孩子们的簇拥下站着,面上笑出了褶子,不复方才那般严肃。那道长长的略有些狰狞的刀疤,也因为他和煦的笑容,变得温柔了许多。

从树上滑下去:“阿叔您让我了?”

“当然不是。是我最后一下上去时,手上被蜜蜂蛰了一口,因此疼得脱了手。”他伸出手来,果然虎口处肿了一块,鼓起个小小的山包。

“那得尽快处理才好。”

沈猎户笑了下:“不用,这点小伤,没必要大惊小怪。你瞧我,又糙又结实,被蛇咬了都能养好,给蜜蜂蜇一口算什么。倒是你,阿姀,你气运真好,这都给你赢了去。”

他嘴上说着“气运”,心里却不认同。姜姀确有天分,这阵子没有练习,也能凭着入冬前的身体记忆,与他堪堪打成平手。是个打猎的好苗子。

姜姀回笑过去:“那也是阿叔您谦让。您都说了,您身体又糙又实,给区区一只蜜蜂咬一口算什么。深林里更凶险的事儿您哪样没经历过,不也没在那种时候,将爬树的手松开么。您就是给我放水了,我知道。”

“还真是瞒不过你。”

围着的三个孩子也都听懂了。这场赛事只是他们“师徒”二人间的小小切磋,胜负如何无关紧要,谁赢了都可以叫好。

于是小果带了头,叫与哥儿和霜霜一道,给他们挨个夸了一遍。

与哥儿到底读过些书,年龄又大些,说出来的词汇比小果丰富不少。

当小果还在“棒棒”“厉害”的时候,他就夸沈猎户“老当益壮”,夸姜姀“后浪赛前浪”。

听得沈猎户嘴都合不拢:“你瞧瞧,这一个个嘴甜的啊。”

小果却有些不高兴了。不过还是摆出笑脸,牵过她娘亲的手,回到了草屋。

李秀婉正打算出去喊他们呢。果酱已经熬好了,盛在了三个小瓦罐里。

她特意少量多份地存放,这样很快就能把一份吃完。其余没开封的,放久了也不容易坏。

三个小毛头争先拿了小勺来,一人从瓦罐里挖了一勺果酱,送进嘴里。

“甜!”

“好甜!”

姜姀也尝过了。

比单吃寒莓甜多了,但又不腻,甚至很清口,吃了还想再吃。

只是里头除了寒莓和砂糖,似乎还混了一丝别的味道。所以吃起来味道这样独特,像淬了蜜似的。

反应过来了。不是像淬了蜜,是就是淬了蜜。

“哪来的蜂蜜啊?”姜姀不记得他们在县城买过蜂蜜。况且这个朝代的蜂蜜价钱十分昂贵,一斤约莫一贯钱打底,比羊肉都贵。就算想买,也买不起啊。

李秀婉笑笑:“先前贵生和郎君带孩子们玩时,在树林里寻着了一个蜂巢,就是在你病着的那几日。怕是郎君忘记同你说了,你才不知道。除了我这儿有一罐,你家应该也放了一罐。”

姜姀想了想。蜂蜜没放在灶房里,她做长寿面的时候没瞧见。那便只能在一个地方了:“秀婉姐,我先回去了,找找蜂蜜去。”

她走得头也不回。李秀婉捧着瓦罐追了两步:“嗳,再吃点啊。”

姜姀一路连跑带跳,回到了自家草屋。

不知为什么,她眼下特别急迫地想要找到宋衍留下来的蜜罐子。

想了想,或许是因为他向来有什么说什么,连在林子里看见只模样少见的鸟,都会乐滋滋地跑过来,同她细细地描述鸟儿的样貌。

找到蜂巢,采了蜂蜜这事儿对旁人来说是小,于那种幼稚鬼而言,却是一件相当大的事了。他理该分享,但他却选择隐瞒。

就证明这个蜜罐子里藏了点不寻常,他是刻意不说,专程等着她去找的。

想到这里,姜姀的嘴角不自觉地勾起来。

宋衍的秘密基地,位于他的床头内侧,靠墙角的位置。姜姀曾经在打扫屋子的时候,从那里搜刮过不少的宝贝。

倒也不是什么稀罕物,有时候是一些晶莹剔透的小石头,拿起来放在太阳底下,会透出彩虹桥的弧光。有时候也会出现长得特别别致的松塔,像花瓣一样层层翻开,底座庞大却头顶儿尖尖,像托塔天王手里的玲珑宝塔。

这些杂七杂八的小东西,被他像珍宝似的藏着,只少许时候,会翻出来见见光,欣赏一番。

此刻他床头底下的“藏宝阁”里,的确多出来一样东西。姜姀捧出来一看,果然是他藏起来的蜂蜜罐子。

不过随罐子一起藏着的似乎不只有蜂蜜。她在本该冰凉湿滑的罐子底部,摸到了一层薄薄的粗粝。

举起罐子一看,罐底上用蜂蜜和米浆粘了一层浅黄的糙纸。扯下来后,将两对折摊开,姜姀见着了上面写着的几行字,都是这个朝代专属的古文字。

这会儿她无比庆幸穿来的这具身体是识字的,要不然凭她的识文断字能力,非得接地气地变成一个文盲不可。

宋衍在纸上留了手书,墨色深重,显然不是用自家熬的乌饭树汁写的。正疑惑他哪来的笔墨,纸上写着的第一列就解释了她心中的不解。

“吾之笔墨,乃白淀村陈四郎处所借。四郎为人宽厚,尽显我大瑨文人风骨。而吾鸡肠小肚,此前轻视于他,细细想来,羞愧难当。”

姜姀笑了下。看来这手书的开头第一句,是在陈四郎的威逼利诱下写的,要不然以宋衍那种傲娇的性子,必不可能这般坦诚地道出歉意。

再往下看去:“欲知后事,请翻页。”

姜姀:“……”

这才发现手里的糙纸不止一张。两张糙纸被死死地粘连在一起,怎么也扒不开来。还得高举起来,透过日光,才能看见藏在两纸之间的墨迹。

里头藏着的字就更多了。

他这一封手书写得极好,字体端方,又不失凌厉。

再仔细一看,姜姀举纸的手颤了颤,眉头不自觉地皱紧起来。

宋衍留下的,是一封实打实的古代版情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