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攥着拳头,指节泛白,眼底满是怨怼与不甘,心里暗暗发誓,一定要做出一番事业,让这些轻视他的人,都后悔今日的所作所为。
长安城的西市格外热闹,来往的行人摩肩接踵,叫卖声、谈笑声交织在一起,薛平贵心烦意乱地穿梭在人群中,漫无目的地走着,直到一阵急促的呼喊声传入耳中:“抓小偷!偷我荷包的小偷!”
他抬眼望去,只见一个身着胡服的少年正追着一个瘦小的汉子跑,那少年眉眼俊朗,身形挺拔,一身宝蓝色的胡服绣着精致的花纹,腰间挂着玉饰,一看便知家世不凡。
那小偷跑得极快,眼看就要拐进小巷,薛平贵几乎是下意识地动了——他自小习武,身手利落,此刻正憋着一肚子火气,正愁没处发泄。
他几步跨出,身形如箭,一把抓住小偷的胳膊,反手一拧,小偷便疼得嗷嗷直叫,手中的荷包也掉落在地。薛平贵抬脚将小偷踹倒在地,对着追来的胡服少年道:“公子,你的荷包。”
那胡服少年快步走上前,捡起荷包,脸上露出笑意,对着薛平贵拱手道:“多谢公子出手相助,在下凌霄,这是我弟弟代战的荷包,多亏公子了。”
话音刚落,一个同样身着胡服的少年从一旁走了过来,梳着精致的胡髻,眉眼明艳,眼波流转间带着几分娇俏,一身红色胡服衬得她肌肤胜雪,虽作少年打扮,却难掩婀娜身姿。
薛平贵一眼便看出,这少女并非男子,那纤细的身形、柔美的轮廓,还有说话时软糯的嗓音,都暴露了她的女儿身。
更让他心头一动的是,这兄妹二人的衣着谈吐,皆是贵气逼人,绝非普通人家,看那胡服的制式,竟隐隐有西凉贵族的风范。
薛平贵的心思瞬间活络起来,方才在相府受的气,此刻竟消散了大半——相府看不上他又如何,今日结识了这样的贵人,未必不是另一个机缘。
“举手之劳,何足挂齿。”薛平贵收敛了眼底的戾气,露出一抹爽朗的笑,刻意摆出一副豪迈的模样,“在下薛平贵,不过是一介平民,略通些拳脚罢了。”
代战抬眸看向薛平贵,眼前的青年虽衣着破旧,却生得眉眼俊朗,身形挺拔,尤其是方才出手时,动作干脆利落,带着一股悍勇之气,与长安城里那些养尊处优的公子哥截然不同。
她的心头微微一动,脸上泛起一丝红晕,却还是故作大方地开口:“多谢薛公子,今日若非公子,我的荷包怕是找不回来了。荷包里虽无多少银钱,却有重要的信物,公子于我有恩,不如随我们去前面的酒肆小坐,让我们略表谢意。”
凌霄也在一旁附和:“是啊薛公子,切莫推辞,我们兄弟二人初来长安,正愁无人作伴,公子既然身手不凡,又是性情中人,不如交个朋友。”
薛平贵等的便是这句话,他故作推辞了两句,便顺势应下:“既然二位公子盛情相邀,那平贵便却之不恭了。”
他刻意称代战为“公子”,装作并未识破她的女儿身,心里却早已盘算开来——这兄妹二人一看便是西凉的大人物,若是能与他们结交,将来定能借上力,别说相府,就算是面见圣上,也未必不是难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