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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(1 / 2)

出了市,上了高速路,四周瞬间安静下来。越国贫富差距明显,一线城市繁华,二三线城市则还维持着一个世纪前的模样。虽然政府出台了政策,修了道路,通了电网,但是各类设施依旧比不上大城市。

高速公路两边是无尽的农田和高耸的山群,矮小的村屋成为人们主要的寄居之所,华丽的写字楼和繁闹的商圈失去踪迹。小地方,是掩盖犯罪的好去处。警力不足,科技落后,未上报的案子不少,未解决的案子堆积,政府有心改进,却难以一蹴而就。

“车里没有人。你别担心,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。”萧腾的消息弹出来,郑奕文扫了一眼,却没有丝毫松气的感觉。

一路上,郑奕文都在恨自己,恨自己分明看到了消息,却没有及时回复,逃避对方的热烈,又不拒绝对方的好意,让她一而再再而三因自己涉险。犹豫不决,是感情中最令人讨厌的恶习。他承认自己被秦梧吸引,难以自控地想关心她,在意她的情绪和感受,可是又偏偏懦弱,觉得一无所有的自己配不上那样闪耀的存在。

他想不明白,秦梧究竟为什么会喜欢自己。他无趣,除了工作没有其他的爱好;他死板,除了循规蹈矩带不了一丝精彩;他冷漠,除了认定的事情其余一点也不在乎。

可她呢?她那样璀璨,那样热烈地活着,在一次次重压之下还能爬起来,继续笑着去面对这个世界,善待周围的人。这么好的人,怎么会喜欢他这样的人呢?

思绪反复拉扯着他,他逼自己不要再去想,而是专注在案件上。

先找到她,然后再也不离开她。

绑架她的人,应该就是先前模仿曾达的人。视频里,他们都喜欢在迈步前提一下裤子,虽然形态上有故意稍作改变,但他们的步态相差无几,应该不是巧合。

一开始模仿曾达,然后绑架秦梧,所以从一开始就是冲着她来的,目标就是为了她吗?可既然如此,为什么又要杀害那么多人?

人在情绪之下,思维会变得迟缓起来。再怎么勉强自己,推断的时候都会变得偏颇无理,自己却浑然不觉。

“前方一百米处左转,距离目的地还有5公里。”

下了高速路,拐入泥泞路,眼前瞬间昏暗一片,只有车子的前照灯闪着光,前方是几座交叠的高山,旁边是无边的田野。郑奕文的心又沉了下去,那么久了,她是否安好,一个人会不会很害怕,她究竟在什么地方……

远处有了亮光,几辆警车停在那儿,打捞上来的面包车旁,刑侦人员在检查证据,法证人员已经进入车辆内部,提取证据。

“现在什么情况?”郑奕文出示了身份证明,略过寒暄,开门见山。

“车子是改造过的,后排都被拆了,里面发现有血迹,他们还在提取。其余几支小队四处去找了,车子丢在这,估计不会走远。”

血迹?郑奕文倒吸一口凉气,脑袋嗡的一声,窒息感袭来,好似在湖水之下挣扎,寻不到一丝氧气。

“这是我的名片。如果有任何消息,请您联系我。”

“好,你要去哪?”他一抬头就看到郑奕文取了手电筒,跑入夜色,大声喊道。

“我去找她。”

“同志,一个人太危险了!深山老林,人生地不熟,出事了怎么办?!”可惜,人已经跑远,不给他任何阻拦的机会。

是啊,出事了怎么办?

他加快了速度,如无头苍蝇般闯入陌生的地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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