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间一式的a和a对消,而(b-a)无可对消,则改“正”为“负”,即“正无入负之”。“无入”就是无对,也就是无可对消(或不够减或对方为零)。
②如果两数皆负
则(-a)-(-b)=-a-[(-a)-(b-a)]=+(b-a)。在中间的式子里(-a)和(-a)对消,而-(b-a)无可对消,则改“负”为“正”所以说“负无入正之”。
③如果两数一正一负。则仍同(1)的异名相益。
术文的后四句是指正负数加法运算法则
(1)同号两数相加,即同名相益,其和的绝对值等于两数绝对值和。
如果a>0,b>0,
则a+b=a+b,(-a)+(-b)=-(a+b)
(2)异号两数相加,实为相减,即异名相除。如果正数的绝对值较大,其和为正,即“正无入正之”。如果负数的绝对值较大,其和为负,即“负无入负之”。用符号表示为
①如果a>b≥0,
则a+(-b)=[b+(a-b)]+(-b)=a-b,
或(-a)+b=[(-b)-(a-b)]+b=-(a-b)。
②如果b>a≥0,
则a+(-b)=a+[(-a)-(b-a)]=-(b-a),
或(-a)+b=(-a)+[a+(b-a)]=b-a。
关于正负数的乘除法则,在《九章算术》时代或许会遇到有关正负数的乘除运算。
可惜书中并未论及,直到元代朱世杰于《算学启蒙》(1299年)中才有明确的记载:“同名相乘为正,异名相乘为负”,“同名相除所得为正,异名相除所得为负”,因此至迟于13世纪末中国对有理数四则运算法则已经全面作了总结。
至于正负数概念的引入,正负数加减运算法则的形成的历史记录,中国更是遥遥领先。
国外首先承认负数的是七世纪印度数学家婆罗门岌多(约598-?)欧洲到16世纪才承认负数。